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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 兇手 作者: 九把刀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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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4-29 18:30:3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兇手

總算輪到我了。

記得在一個週六深夜的靈異節目中,神秘兮兮的主持人曾經說過,每個人一生中或多或少都會遇到幾樁無法解釋的怪事,而正如他所說的,每個週末總有幾個眉頭深鎖的特別來賓與張牙舞爪的觀眾,在那個靈異談話節目裏說著一個又一個令人毛骨悚然的親身體驗。

我本來以為像我這樣平凡的人,這輩子是沒指望遇到什麼光怪陸離的奇事了,這絕對跟我在這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有關。但,就在我打開房門的那一刻起,便發現怪事早已縮在我的房間裏,沉默卻毫無隱喻地等著我,而我就如同走進一個孤獨的舞臺,被迫扮演一個猥瑣困頓的偵探,將昏黃的桌燈對準那張陌生的臉孔,開始一場無奈的審問。

那是張蒼白的臉孔,還隱隱發紫。

我坐在床上,看著蒼蠅在那張臉孔上又飛又爬的,已經六個小時又七分鐘了,但那雙空洞的眼睛跟我之間的關係,我還是想不明白。

他是誰?怎麼會坐在這裏?趴在我熟悉的桌子上?

最重要的是,他死了。

他顯然是死了,不只是因為他的眼睛已經像條死魚一樣整整睜開了六個小時,他的身上還發出一股酸酸的腐敗氣味,不知道掛了幾天,還好死不死,離奇地掛在我房裏。這顯然就是問題所在。

害怕的階段已經過了,只要時間一直在跑,什麼東西都可以習慣,習慣過馬路要看紅綠燈、習慣別人過馬路不看紅綠燈,還包括習慣跟一隻莫名其妙的屍體靜默相處這種事。跟一隻屍體獨處並非想像中那麼恐怖,你只要開始瞭解屍體是完全不具立即威脅性的,你就能跟我一樣,冷靜地思考屍體怎麼會跑到自己房間裏掛掉。畢竟我的生活不是場電影,我說過了,這跟我在這個社會中扮演的角色有關,屍體突然起身變成吸血鬼或殭屍這種驚悚題材,並不適合出現在城市的這個角落。

也許,房間裏突然出現一頭屍體這種事雖然教人錯愕,卻也不見得讓人手忙腳亂,我們付錢給員警大概就是為了處理這種事。

但我沒有報警,雖然我有支室內電話,還有一支上個月才辦的手機,甚至還有兩組號碼,一組市內的,一組是“對的事,永遠率先做到”的遠傳;大家都知道,電話不過是一堆機械的簡單組合,而號碼才是重點,它才是靈魂,就跟NOKIA廣告說的一樣:“科技始終基於人性”,有了號碼,電話才有人性。我有兩個號碼,這個城市的人都是這樣的,雖然這個城市的其他人並沒有打過電話給我。

對,但我沒有報警。

因為我突然想不太起來,這幾天我到底去過什麼地方、做過什麼事情、看過什麼電視劇,這些不明不白的渾沌狀態告訴我,現在我要是報警,一定會被當作犯人給塞進鐵籠子裏;我雖然沒住過鐵籠子,但動物園裏大猩猩的癡呆表情倒見過兩次,所以我看算了,我還是認真花點時間,把該想出來的、糾在我腦袋裏的東西挖出來。

這就是我為什麼要耗上六個小時,跟屍體作沉默對話的原因。

一個人會不記得幾天前的自己做了些什麼或許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這已是這個城市裏流行已久的政治文化,什麼時候要當臺灣人,什麼時候又突然進化成新臺灣人,有時候自己都忘記當初的理由,這事不新鮮,反正每次選舉到了,總有人告訴你應該當什麼人。

我說話又離題了,這是我的壞習慣,因為在這個城市裏要找個人好好練習說話是件不容易的事。總之,我獨自在屍臭中反省了六個小時,卻連開門進來前自己發生過什麼事也是一團亂七八糟、半點也沒印象,這就太誇張了。

是啊,太誇張了。

我咬著手指,指甲都快給吃了,我想這個時候需要點幽默感,電視裏的英雄都是這樣做的。於是我輕斜著眉毛,歪著嘴,擠出一個無奈的笑容,這是我跟港星陳冠希學的,平時沒事時我偶而會來上這麼個笑容。雖然沒人在看,但現在的情況跟這個笑容挺搭的。

我努力回憶這幾天地球的模樣。可惜最近這幾天世界發生的大小事,彷佛都跟我毫無關係,我印象最鮮明的新聞,一個是英國在世界盃用12碼罰球踢爆了阿根廷,另一個是醫生在某男子的肚子裏,發現一條超過三公尺的絛蟲,真是令人嘖嘖稱奇。

除了遙遠的某處那顆罰球,以及那條三公尺的巨大絛蟲外,我實在記不起這幾天的新聞內容,我搞不懂地球跟我之間的距離,也無法估算我的自我究竟失蹤了幾天。一天?兩天?三天?還是更多?我沒事失蹤個什麼勁啊?

屍體好臭。

也許我可以從屍體的腐敗程度,知道我的桌椅究竟被他霸佔了多久,因為我很肯定,我不可能待在家裏卻沒發現自己的桌子有條屍體,再白癡也不可能,所以屍體趴在我的桌子上幾天,我就至少在外遊蕩幾天。

可惜我不是法醫,所以我無法從他的多臭、或他的皮膚滲出什麼味道的屍水知道他賴在我房間多久。關於我為什麼不是法醫,這就是另一個很長卻又很簡單的故事了,城市裏大部分的人都聽過這樣的故事。但這不是重點。

我托著下巴,看著默默無語的屍體,心中納悶自己這間毫無特色的房間為什麼會成為兇手殺人棄屍的地點?

不,說不定他是被別人在其他地方幹掉,然後被搬到我的房間裏來?這是個很難笑的惡作劇?或嫁禍?所以,就算我可以從屍體的臭味知道他死了幾天,也想不起來他“被搬到”我房間幾天……但,有誰會把一頭屍體丟到我的房間?

兇手把屍體丟到我的房間,而不丟到隔壁那個白頭發老婆婆的房間,也不丟到樓下收舊報紙的老江的房間,一定是因為兇手認識我,想嫁禍給我。

嫁禍啊?這種事真是複雜。

我揉著太陽穴,卻沒法子在腦瓜裏揉出什麼仇人的鬼影子,唯一可能跟我結怨的人,是國中時代坐在我旁邊的洪菁駸,不過年代太久遠了,她不可能為了偷吃便當這種小事記恨十幾年吧?更何況,她是個女孩子,怎麼會有力氣扛一隻屍體到我房間裏?又何況,我跟她自從畢業後就沒連絡了(事實上,除了拿到畢業紀念冊通訊錄的補習班外,誰也沒跟我連絡過),她想扛屍體找我,也不曉得我住在哪里。

這樣說起來,這應該是一起隨便亂丟屍體的案子。因為沒人知道我住在這裏。

也許連隔壁的老婆婆都不曉得她隔壁住了個人吧?。

不過樓下轉角在轉角的街上,那個賣早餐的老闆娘,倒是有可能知道我住在這裏的。

老闆娘臉黑黝黝的,多半是因為長期跟油煙相處的關係,有時候她會將頭髮盤起來,有時候她索性將頭髮用頭巾包起來,我想是為了衛生的關係吧,老闆娘是個好人。我記得去年曾經跟她說過我住在附近街上的轉角的轉角,她或許記得,因為老闆娘的記性非常好,她總可以將連續劇的劇情回朔到一個月前,再對劇裏的好人與壞人進行性格分析。

就因為老闆娘的記性奇佳,所以老闆娘每次一看到我,就會問我:“老樣子吧?漢堡蛋加中杯奶茶?”然後順手在霹霹作響的鐵板上打了顆蛋,放上幾片洋蔥。

“沒錯,就是老樣子。”我總是微笑,然後拿起桌上被番茄醬漬了一塊的報紙。

我喜歡老闆娘記得我的習慣。雖然有時候我想點些別的東西吃,像是烤巧克力土司跟柳橙汁之類的,但我都忍了下來,因為那會破壞我跟老闆娘之間的“老樣子”,老樣子一旦被破壞了,我在老闆娘的眼中就會退化成顧客,而不是一個活生生的人。誰都討厭被當成顧客。

老闆娘大部分的時間都忙著,因為這附近的小學生都會跑去那兒買早餐,早餐店的生意從來就不錯。但老闆娘儘管忙,偶而也會跟我哈拉幾句,聊聊她的兒子考上了成大研究所,或是昨天的電視劇演了些什麼。為了同她有話嚼,我每天晚上都會看民視的鄉土連續劇,親戚別計較啦、長男的媳婦啦、飛龍在天啦、情義啦,我全都看了,有時候重播再看一次,變成一種殺時間的慣性。

而去年快過年的時候,老闆娘問我什麼時候回家過年,我跟她說我就住在街上轉角的轉角,回家只是走上幾步路罷了,但過年這種媒體製造出來的消費怪物,有批判思想的人是絕不會過的。

所以老闆娘知道我住在這裏。

但老闆娘不是會殺人的那種人,我知道不是。要是連老闆娘這種和藹可親的人都會殺人棄屍,這個城市早已堆滿屍體,我想都不敢想。

話又說回來,知道我住在這裏的人,只剩下我自己而已?

“喂?知道是誰掛了你嗎?”我問,看著屍體,屍體也看著我,半透明的灰白薄膜下,藏著一種很茫然的眼神,不像是等待著什麼,也不像是不等待著什麼,屍體的眼神什麼也不像,就跟卡在任何東西的中間一樣。

我在暈黃燈光下持續端詳著屍體,眼睛都快閉上了;屍體不像電視,屍體可是沉默的厲害,無趣的不得了。

我屏住呼吸,靠近屍體的臉孔仔細地瞧瞧,依舊是張陌生的臉,完全無法想起來的一張臉。

於是我在屍體的褲袋裏搜尋著,也許有什麼身分證或是什麼證件可以幫幫我想起些什麼,也許我可以在畢業紀念冊中找到他的名字,也許他來自我想不起來的童年記憶,也許他正是某個童年玩伴,穿越城市的灰白與擁擠想找我聊些童年還是夢想之類的,卻意外死在我房裏?雖然我很明白沒有所謂的童年玩伴知道我住在這裏,但這個世界畢竟充滿了不可思議,就跟那條三公尺的大絛蟲一樣。

可惜,屍體的口袋裏只有兩張折好的統一發票、三個十元銅板,以及一串鑰匙。這鑰匙我見過,因為它根本就是我的,這也許可以解釋為什麼兇手或屍體可以進入我的房間。但屍體本身依舊陌生。

儘管很陌生,但在一個小時前我曾經問過自己一個荒謬的問題:“難道我自己就是兇手?”

這種情節可以在幾部好萊塢電影中見到,警探主角緝凶緝了半天,最後居然發現原來是自己的人格分裂,兇惡的人格連續殺了好幾個人卻渾不自知,最後真相大白時,主角面臨內心衝突善惡難分神魔交戰痛苦分裂,而戲院裏的觀眾無不大呼劇情急轉直下好不過癮等等。

但,人生雖然就是戲,演不完的戲,有個時候悲,有的時候喜,但這戲碼大小有別,從來不是人人都有機會成為“電影”裏的演員,只有陳水扁、宋楚瑜、連戰、馬英九、李登輝這些人的戲,才是人人爭相目睹的大螢幕格局。

然而這城市裏大多數的人的戲,都是狗屁倒灶的鄉土連續劇,抬不上大場面,而人格分裂導致犯案這種天殺的屌事,跟我自然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很清楚自己在城市裏的角色,我不是負責殺人的。我有我的角色,我的角色是負責在城市中做遊蕩的冥想,試著讓自己成為城市的一大塊的一小部份。

但這頭屍體畢竟還是掛在我的房裏,這是無堅不催的事實,這個事實令我困倦,我忍不住又打了個哈欠,因為我不是個好偵探,畢竟偵探也不是我的角色。

一隻蒼蠅停在屍體的眼睛上,我突然感到厭煩,伸手將蒼蠅趕走。蒼蠅冷冷地飛到屍體手指勾著的馬克杯上,馬克杯裏裝了一杯曾經是即溶咖啡的東西。那是我的即溶咖啡。

我喜歡喝“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三合一即溶咖啡,一方面是因為我喜歡那些廣告,一方面是因為它跟廣告一樣,什麼都幫我調好了,我只要把熱水往杯子裏頭一沖,廉價卻很實際的香味立刻餵養一個渴望風格之外的靈魂。但這杯曾經是咖啡的東西,現在卻飄著一點一點的圓形綠色,我想應該是發黴了。

兩個小時前,我有股衝動想把馬克杯裏的不明物質倒掉,洗一洗,重新沖杯咖啡喝,但屍體的手指輕輕勾著馬克杯,使我感到同情與淡淡的遺憾。這屍體還是個人的時候,一定想把這杯好喝的即溶咖啡喝完,不料死神卻先一步找上了他,所以我只能吞吞口水,試著把即溶咖啡給忘了。就當作是保留現場完整罷。

蒼蠅一直死纏著屍體,我替那只屍體感到悲哀,雖然屍體一向是逆來順受的高手,但我決定為他做點事情。我在櫃子裏拿出一瓶殺蟲劑,在屍體的臉上、背上、胸口、手上、腳上仔細地噴上一層藥水,果然那些可惡的蒼蠅紛紛惡靈退散。

等等,在噴殺蟲劑的時候,我注意到一件我六個小時前就該注意的事實:這屍體沒有明顯的外傷啊!沒有外傷!就表示這只屍體很可能是從一個活蹦亂跳的人自然變成屍體的,而不是被什麼兇手幹掉。

自殺?是自殺麼?

難道,在這頭屍體還是個人的時候,是特意跑來我房間裏自殺的麼?還是不小心跑來我房裏自殺的?還是不小心跑來我房間,然後又不小心來個突然暴斃?我的天,這真是太可怕了,這是什麼沉淪的時代啊,居然要跑到人家家裏自殺?不管是故意的還是不小心的,這種帶給別人麻煩的事真是一點也不可取。

“喂,你幹嘛跑到我家自殺?”我在屍體的耳朵旁說。屍體當然保持他沉默的權利,我只好坐回床上。

唉。還是報警算了,反正員警也該知道,殺人這回事不是我這種小角色該做的,員警說不定也會知道,這頭屍體是自殺死的。

不行,我又忘了員警一旦問起我這幾天的行蹤時,我根本答不出來的窘境,一個喪失數天行蹤的人根本就是模範嫌疑犯,而且萬一這屍體不是自殺死的,例如是被下毒之類的,我只能看著詢問室忽明忽暗的聚光燈乖乖認帳;也許毒藥就在這杯發黴的咖啡裏,可偏偏杯子又是我的。

又,如果這屍體是自殺死的,我還是無法解釋他為何無端選在我家結束生命。

也許天亮以後,我該去街上轉角的轉角,問問早餐店老闆娘我這幾天有沒有去吃過“老樣子”早餐?

也許根本不必等到天亮。我可以去問問樓下的隔壁的隔壁,那間“全家就是你家”的二十四小時營業便利商店的櫃檯小弟,林育信。阿信。

我猜阿信是個打工的大學生吧,櫃檯上總擺著一本畫滿英文符號與複雜線條的教科書,雖然我從沒看過阿信正眼看過它一次;但這也難怪,阿信經常以電影中的慢動作鏡頭切割自己的舉動,可能他太累了,也可能他喜歡讓別人覺得他累了,以致於沒有時間把視線對準那一本教科書。

本來嘛,我是應該問問阿信我這幾天有沒有像往常一樣,在晚上十點時來點叉燒包還是壽司飯團的,這樣就可以厘清我這幾天的行蹤了。

但阿信記不記得我的臉,我可相當沒有把握。因為阿信從來沒問過我:“還是老樣子嗎?”這樣的話,可見我們之間的默契還不夠。這當然不能怪我,我已經盡力了,我曾經連續一個月在阿信面前單單只買一個叉燒包和麥香紅茶,一個月喔!但阿信每次都一臉木訥地敲著收銀機,一邊打著呵欠、一邊將發票跟零錢塞在我的手上。

有一次,我破例買了一個川味辣肉包還有一罐橘子汽水,在櫃檯結帳時,我看著阿信半睜著眼將收銀機打開,終於忍不住問他:“阿信,你知道我今天為什麼不買叉燒包跟麥香紅茶嗎?”

“啊?一共三十五塊。”阿信只是迷惑了半秒,隨即告訴我身為顧客的事實。

就是這樣,阿信從沒記得過我的習慣,甚至連我總是不要塑膠袋這麼有公德心的事也不記得,每次結帳完都要問我一次:“先生,請問你要塑膠袋嗎?”,真是令人洩氣。

我後來放棄了跟阿信之間的默契培養,畢竟連續一個月猛吃叉燒包可是會膩死人的。所以問阿信應該沒屁用吧,他甚至連我在心裏叫他“阿信”這種事也不知道。

我還能問誰呢?

公車司機?我可不認識總是會在我快到站時,會大叫“簫國勝!下車囉!”這種模範司機,我認識的司機只跟老年人說話,例如那個總是在趕時間的八字鬍司機老陳,總是對慢吞吞的歐巴桑大喊:“卡緊啦,青紅燈系嘸等人耶!”我還沒到司機願意跟我喊叫的年紀,對老陳來說我還只是個投幣的乘客罷了。

漫畫店的小李?那個戴著拉風紅色邊框眼鏡的小李?不,他跟阿信一樣,連我在心底叫他“小李”也不清楚,更扯的是,小李連我故意、重複、不斷地租借七龍珠這套老漫畫的“老樣子”都沒心思注意;任何人都該知道,七龍珠儘管是套經典漫畫,但像我這樣努力復習同一套漫畫的情況絕對是個異數。

半年前我終於壓抑不住,於是堆出一個老顧客該有的笑容,拿著三本七龍珠漫畫在櫃檯前跟小李說:“好漫畫,就像七龍珠,每一次看的感覺都不一樣,每次都有新的領悟。”

小李窩在櫃檯後的小椅子上,從一本厚厚的連載漫畫冊中抬起頭,歪著頭問:“會員號碼?”

我微笑道:“七龍珠我看了三十一遍了,還是很贊啊。”

小李看著電腦螢幕上的會員資料庫,不耐煩地說:“號碼忘了?電話號碼跟手機號碼?”

就這樣,從那時候起我就不看七龍珠了,那會使我想起那次感傷的互動;儘管我竭力想要培養出電視劇裏顧客與老闆間的默契,例如我只要點個頭,老闆就會將一杯不加奶精、半匙白糖的藍山咖啡送到我面前,彼此還會雙目交會,但這種默契其實是城市裏的海市蜃樓。

還是該去打工的地方,問問老闆我這幾天有沒有去上班?行不通的,有一次我請了三天病假,第四天我回到賣飲料的小店時,老闆對我的稱呼只剩下“喂”一個字,簡單卻不明了。

我曾經試圖抗議:“老闆,我叫簫國勝,你可以叫我小簫或老簫。”

老闆總是坐在電風扇前,切著西瓜,用一種陷入哲學式沉思眼神看著我,然後把西瓜放進果汁機裏攪碎,生硬地說出:“小簫”兩個字。然後過了五分鐘、或是三杯西瓜汁的時間,我的稱呼再度簡化成一個“喂”字,好像我的抗議從未發生過。

“是存在感的問題嗎?”我看著屍體,真希望他也有同樣的困擾。

屍體的屍臭跟殺蟲劑的藥水味混在一起,流露出悲傷的味道。

“其實,說不定大家都是一樣的。”我安慰著屍體,說不定阿信跟小李在其他地方也有同樣的困擾。

想想也對,這種令人胸口鬱悶不停吐氣的事常常發生在我的身上,說不定不是我媽當初忘記把“存在感”一併生給我,更可能是因為這個城市的每個人,都正在流失一點一滴的存在感?

也許,這個城市沒有一個人知道我這幾天做了些什麼。說不定連跟我最為熟撚的老闆娘對我的記憶,也僅止於“漢堡蛋加中杯奶茶”吧。

這樣說起來好像太過淒慘,或許我該去鐵籠子裏住上一陣,認識一些新朋友?認識一些知道我在做什麼的新朋友?不,我說過我看過大猩猩那落寞空虛的眼睛。算了。

“唉,你倒是輕鬆。”我看著屍體歎口氣,再看看桌子上的心臟病藥丸,也許哪一天我突然心臟病發,就能跟這個表面上挺吵鬧、實際上卻相當靜默的城市說掰掰。

屍體的迷蒙眼神像是在嘲笑我,嘲笑我面對一動也不動的他時,竟是一籌莫展,只想得到逃避的方法,一臉蠢樣,甚至開始可憐起自己。

“搞清楚,是你把我害成這副模樣的。”我輕輕踹了這屍體的肚子一腳,說:“真有你的,真會選地方死啊!”

屍體的嘴裏鑽出一條小蛆,算是對我耀武揚威的回答。

“屍體再怎麼驕傲,終究還是副屍體。”我說,心中竟有股委屈的酸楚。

我決定把屍體丟掉了,就像丟垃圾一樣。

對,我說得很對,人明明就不是我殺的,我當然可以把屍體唏哩呼嚕丟掉,然後在門口撒鹽跟這件倒楣的事揮手道別。

況且,說不定這件事的起因本來就是一場荒謬的“屍體接龍”遊戲,就跟以前國小時幾乎使整個學校陷入恐懼漩渦的“幸運信”一樣,大家著急地把收到的一點也不幸運的幸運信抄一抄,塞在隔壁同學跟隔壁的隔壁的同學的抽屜裏,某種亂七八糟的制約似的。

而“屍體接龍”大概是由某個無聊透頂的兇手發起,把屍體丟給下一個驚慌失措的倒楣鬼,倒楣鬼想了老半天,於是決定把這只不知從哪來的屍體繼續往下丟,丟給另一個想破腦袋也想不出屍體打哪來的可憐蟲,如此一個傳一個……

現在,終於傳到我的桌子上。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我看著屍體的眼睛,他的眼睛變得很無辜。被當作一個晦氣的東西丟來丟去,心裏一定不大好受。雖然死了。

雖然屍體怎麼想的根本不關我的事,不過我看著這條不知最後下場為何的屍體,原本痛恨他耀武揚威霸佔我的桌椅的氣竟消了,心中開始替他難過。

“現在的你比我更孤獨吧?”我說,除了兇手跟上一個接到屍體的可憐蟲跟上一個的上一個接到屍體的倒楣鬼外,這個世界上多半沒有人知道這個人已經變成一隻屍體,更不知道變成屍體的他正賴在一個毫不起眼的陰暗小房間裏。

屍體的嘴角滴下乳白殺蟲液,不折不扣,他在乞討我的憐憫。

“知道自己的處境了吧?”我說。

於是我在床底下翻出一大疊舊報紙,將每張報紙撕成大塊碎片,放在鐵做的水桶裏,用打火機點燃其中一張,然後看著黑色的焦煙從鐵桶中掙扎爬出。

“對不起啊,沒有冥紙,用報紙將就一下。”我說,打開破舊的窗戶,讓焦煙蹣跚從窗戶爬出去,我將報紙一張張丟進昏黑跌跌撞撞的火焰中,慢慢將整疊報紙燒完。真是悲哀啊,希望下一個接到你的人,有機會為你燒點真正的紙錢,但在這種非常時期,只好請你跟我一起相信“心誠則靈”的傳說。

屍體靜靜地看著我為他燃燒的舊報紙化成縷縷焦煙,似乎有些安慰,於是從嘴裏吐出五、六隻小蛆作為答謝。

我點點頭,說:“你還需要一副棺材。”

屍體既感激又茫然地看著我,但我可沒有木板可以釘成牢固的簡易棺材,於是我在床底下搜搜摸摸,摸出一個壓扁的超大紙箱,那是幾年前我在樓下隔壁的隔壁的便利商店門口撿的,那時候阿信還沒在那邊打工,櫃檯小弟是個叫老王的傢伙。當然啦,老王也不知道我怎麼叫他,這種事很早就開始了。

我將紙箱重新折起來,好在紙箱蠻大的,將屍體折一折應該裝得下,但不知道屍體會不會太重,要是我搬到一半時他媽的“呼咚”一聲,屍體從箱底摔了出來,那樣就很不妙很不妙,我會被當作兇手會長一樣給抓起來,但我事實上只是這個無聊遊戲的小下線啊。

我猶豫地看了屍體一眼,他大概只有五十五公斤吧,跟我差不多的身材,也許紙箱還撐得住。

我將屍體的手指從馬克杯的把手上挪開,畢竟杯子終歸是我的,但屍體的手指僵硬地勾著杯柄,無限眷戀似的。

“幫幫忙,別跟我鬧彆扭啊。”我努力將屍體手指拉出杯柄,拎起屍體的腦袋脖子,勾著屍體的腋下,慢慢將他扶起,拖到紙箱旁。唉,這觸感好怪異。

我一手捧住屍體的兩腳,一手從屍體背後攬起,吃力地將屍體放在紙箱裏,讓屍體全身蜷在一塊,就像在子宮裏等待出世的嬰兒。也許這個姿勢有什麼宗教上的意義吧,用什麼姿勢來,就用什麼姿勢走,真是前後呼應,首尾相連的人生啊。

將紙箱封住之前,我忍不住朝屍體多看了幾眼。

“其實我們也算有緣份,畢竟死是件大事,而我卻是你唯一的憑弔者。”我歎了口氣,伸手將屍體的雙眼蒙上,電影都是這麼演的,象徵著“死有瞑目”。

“這些也帶著吧。”我將鐵桶裏的報紙灰渣也倒在紙箱裏,然後拿起殺蟲劑不斷地往紙箱裏噴,足足噴到屍體的身上都出現油油的刺鼻藥水為止;就算是積陰德吧,藥水或許可以為他趕走幾天蚊蟲。

我用棕色膠帶仔細地將紙箱封住,一條又一條的膠帶密實地裹住紙箱,直到膠帶用完為止,幸好屍體不會因為空氣不足窒息,他已死得不能再死。

現在,我必須喘口氣,仔細考慮下一個承接屍體的倒楣鬼。

我認識的人很多,但他們大多住在電視裏,就跟城市裏其他的人一樣。當然,我是不可能真的把屍體丟給那些住在電視機裏的人,他們都是大忙人。

丟給隔壁的老婆婆?太殘忍了,老婆婆癡傻的厲害,搞不好她什麼異狀都不會發現,就這麼跟發臭腐爛的紙箱相處到死。這對老婆婆或是屍體來說都不是好事。

丟給樓下收舊報紙的老江?不不不,我一定是瘋了才會想到他。老江是個除了舊報紙跟銅板以外什麼都不會多看一眼的傢伙,他打開紙箱後一旦發現裏頭裝的一隻屍體不是舊報紙的話,他一定會把紙箱重新封好,然後將它丟在十字路口,任由屍體被酒醉駕駛的汽車撞成另一種樣子的屍體。

難道要我將紙箱丟給阿信?丟給一個連我的習慣都記不起來的小夥子?這樣懶惰的小夥子是不值得信賴的,像屍體這麼重要的東西交給他,他一定會揉著惺忪雙眼,用慢動作撥電話叫員警過來處理,這樣的話,員警就能從各種蛛絲馬跡,例如紙箱上的指紋、地緣關係、屍體胃裏的即溶咖啡等等,尋線找到我頭上來。

那可不行!我只不過因為丟了只可憐的屍體,就要被關進鐵籠子裏,那真是太冤枉了,我甚至還燒了報紙送他上路!

所以,承接屍體的下一個人,必須是一個充滿溫情的人,一個懂得人情世故、甚至願意安葬這只屍體的好人。是啊,就是需要這樣的人,而我也剛剛好認識一個。早餐店的老闆娘。

老闆娘是可以信任的,因為鄉土連續劇中教導我們許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例如“飛龍在天”就是最好的社會教材;老闆娘天天透過鄉土連續劇研究好人跟壞人的下場,一定懂得如何好好對待一頭連即溶咖啡都來不及喝完的可憐屍體。或許還會偷偷埋了他?

於是,我拖著紙箱,慢慢地從樓梯上拾階而下,幸好我住在二樓,一下子就將紙箱拖到樓下。

我鬼鬼祟祟打開紅色的生銹鐵門,看了看表,淩晨四點整。老闆娘曾經不經意跟我提過,她總是在五點開門準備賣早餐,所以時間還挺寬裕的,我有一刻鐘的時間把紙箱拖到街上轉角的轉角。

幸好天色灰暗,路上一個人也沒有,我朝便利商店看了一眼,阿信依舊頹然坐在櫃檯後,打著一個接一個的哈欠。我想疲倦是繼“存在感流失病”後城市裏最新流行的病,說不定屍體就是疲倦死的。

現在的街上異常冷清,早起晨跑的人,例如馬英九這樣的大角色,幸好只出現在電視機裏;唯一真正存在于淩晨四點小街上的,只有兩條夾著尾巴的野狗,小白跟小黃。

小白跟小黃雖然不會說人話,但牠們至少記得住我對牠們的稱呼,甚至還會搖尾巴表示理解,而平時我在街上遇到小白牠們,要是手裏正好有什麼吃的東西,牠們可就有口福了,我們都算是這個城市裏特殊的隱性存在,一起吃點東西是天經地義。

我向小白跟小黃點頭問好,牠們也象徵性吠了幾聲,接著好奇地跟著我,疑惑地嗅著紙箱。

我害怕紙箱被我拖在地上,脆弱的底部會被我拖到破掉,於是我像滾一顆很大的骰子般,將紙箱慢慢地朝街上轉角的轉角,一面一面“滾”著,小白跟小黃夾著尾巴垂著頭,送葬似唉聲歎氣的跟著。

我想,屍體現在一定頭昏腦脹了吧,雖然死了。

本來我是應該加速滾動紙箱的,因為早點將屍體滾到早餐店前,對屍體跟我自己都好。但我突然有些捨不得,畢竟我們已經相處快七個小時了,這可是這個城市裏難得的深入相識,不僅僅是萍水相逢的邂逅而已。

“喂,你想不想繼續待在我那?”我問,屍體繼續在紙箱裏摔著,沒有回答。

讓一頭屍體繼續在我那裏待著,無論如何不是個好點子,但,或許我可以晚點再將他傳給下一個人,讓我們多陪伴彼此幾天。也或許,我可以泡杯熱騰騰的“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即溶咖啡,小心翼翼地倒在他的嘴裏,了卻他的遺憾。

“喂,如果你想留在我那幾天,就從紙箱裏跌出來吧。”我說,將紙箱用力地往前滾動,說:“你自己選擇。”

屍體繼續在不斷翻滾的紙箱中保持渾沌的沉默,我益加用力翻著紙箱,但他仍舊處於我無法明白的情緒裏。小白跟小黃對著紙箱嗚咽,不知是不是替我惋惜失去一個可以在這個城市裏作伴的好物件。

“沒關係的,他不想出來就不想出來。這個城市有的是自由。”我對小白跟小黃說。

雖然話是這麼說,但離別的傷感還是哽在我心頭。尤其是,當我將紙箱滾到早餐店的鐵卷門前,我突然有種跟老友分離的悲愴,那是一種漂浮在這個城市上空,灰灰濁濁的顏色。

小白跟小黃坐在紙箱旁,搖著尾巴嗅著紙箱,他們的眼睛似乎能看穿屍體對分離的態度,好像也有那麼點離愁。

我站在紙箱跟鐵卷們中間,一種難以形容的情緒在我局促的呼吸聲中塗開,然而,身後的鐵卷門不知什麼時候會突然上卷,我的時間所剩不多。

“讓我再看你一眼吧,說不定……”我扯掉膠帶,撕開紙箱的封口。

屍體依然抱著雙膝蜷在紙箱內,就跟嬰兒一樣,我提過的。

“說不定,我能想起你是誰?”我摸著屍體的臉頰,陌生又孤單的感覺從屍體沒有彈性的皮膚中,傳入我的指尖。

我的眼淚不禁掉了下來。

我還是無法想起來,這張陌生的臉孔,究竟屬於城市中哪個角落?屬於哪個跟我有所聯繫的小角色?

“老闆娘會好好照顧你的。”我說,將紙箱重新蓋了起來。

天空已降下藍幕,初晨的微光馬上就要滴落,是時候道別了,我也該回到街上轉角再轉角的陰暗小房間,繼續尋找這幾天遺落的自我。

“再見。”我說。

“再見。”紙箱裏傳來微弱的回音。

我笑了笑,傾斜著眉毛、歪著嘴,像港星陳冠希那樣地笑,雖然沒有人看到。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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